20类家具商标撤三申请流程和费用
发布时间:2024-10-05 00:09 浏览量:1
一、撤三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详细说明被申请撤销的商标在过去三年内未使用的具体情况。
2. 受理与通知:
商标局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形式审查,确认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规定。若材料齐全,商标局将受理申请,并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商标实际使用的证据。
3. 证据提交与审查:
商标注册人收到通知书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是2个月)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实际使用的证据。商标局会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以判断该商标是否在过去三年内进行了有效使用。
4. 决定与通知:
商标局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是否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如果决定撤销,商标局将向申请人和商标注册人发出《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如果决定维持注册,将向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维持决定书》。
二、撤三申请费用
1. 官费:
商标撤三申请需要缴纳一定的官费,由商标局收取。根据目前的信息,官费一般为每个类别撤销商标费500元人民币。但请注意,此金额可能随时间发生变化,请以商标局官方网站或相关通知的最新信息为准。
2. 代理费(如有):
如果申请人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撤三申请,还需要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代理费的具体金额因代理机构和服务内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申请人应根据自身需求和预算选择合适的代理机构。
综上所述,20类家具商标撤三申请的流程包括提交申请、受理与通知、证据提交与审查、决定与通知四个步骤;而费用方面则包括官费和可能产生的代理费。申请人在办理撤三申请时,应仔细了解相关流程和费用标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申请和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