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持续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 聚焦汽车、家电、家装、数码产品消费等领域
发布时间:2025-03-13 21:43 浏览量:6
3月12日,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和深圳市财政局对外印发《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按照“市场为主、政府引导,总量控制、重点突出,分类实施、广泛参与”原则,统筹安排好中央向地方直接下达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以下简称“国债资金”)和市级财政配套资金,聚焦汽车、家电、家装、数码产品消费等领域,从头抓紧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到2025年底,推动实现汽车以旧换新约16万辆(其中报废更新4万辆、置换更新12万辆)、家电产品销售约320万件、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约350万件、家装厨卫物品购置超过2000万件、智能家居消费约170万件、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约10万辆、营运货车和城市公交车更新约4700辆,持续释放投资消费潜力。
《方案》支持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家装消费品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以及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等9个领域工作。
其中,(一)支持汽车报废更新。支持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国四排放标准及以下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国四排放标准及以下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1.5万元。报废机动车须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在2024年政策实施期间,仅部分取得申报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所需申报材料的补贴申请;以及在2025年1月1日至1月8日期间,报废本人名下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补贴申请,均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补贴条件按2024年政策要求执行。
(二)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车辆,并在深圳市内新购新能源车、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给予一次性购车补贴。其中购车价格为4万元(含)至7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新能源车补贴分别为0.4万元/辆、0.5万元/辆;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新能源车补贴分别为0.8万元/辆、0.9万元/辆;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新能源车补贴分别为1.2万元/辆、1.3万元/辆;购车价格为25万(含)以上的,燃油车、新能源车补贴分别为1.3万元/辆、1.5万元/辆。转让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在2024年政策实施期间,仅部分取得申报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所需申报材料的补贴申请,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补贴条件按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政策要求执行,补贴标准按照2025年政策执行,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符合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条件且在2025年1月20日24时申报入口关闭前已提交的跨年度补贴申请,纳入2024年政策支持范围。
(三)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冷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电视、空调、电脑(含笔记本电脑、一体机)、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洗碗机、净水器(含管线机)、微波炉(含一体机)、电饭煲等12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其中,对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拓展家电产品补贴品类至消毒柜(器)、空气净化器、衣物护理机、干衣机、扫(拖)地机器人(含吸尘器)、蒸烤箱、电磁炉、空气炸锅、电煮锅、电热水壶(含养生壶)、破壁机、除湿机、投影仪、显示屏(含拍学机)、咖啡机、打印机、智能音箱、智能眼镜、智能运动装备(运动相机、健身镜、跑步机、动感单车、智能耳机)等产品,有能效或水效标识的参照12类家电补贴标准;无能效或水效标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四)支持手机等3类数码产品购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含智能办公本和平板类学习机等)、智能手表手环(含智能儿童手表等)等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数码产品购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五)支持家装消费品换新。结合我市装饰装修市场实际,对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和智能家居消费等给予补贴。
旧房装修与厨卫改造补贴范围为成品门窗及配件、瓷砖及石材、木质地板及板材、涂料、吊顶(含龙骨)、节能灯具、卫浴洁具、净水及洗涤设备、成品厨柜及其配件、排烟设备、家具等品类。对购买2级及以下能效或水效、无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单个消费者累计获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范围为辅助器具适配、如厕洗澡安全、康复护理器具、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等品类。补贴标准为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的30%,单个消费者累计获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智能家居消费补贴范围为智能防盗门(含智能门锁)、智能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家用监控、智能晾衣架、智能窗帘、智能擦窗机器人、智能中控屏、智能开关等品类。对购买2级及以下能效或水效、无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六)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深圳市内交售用于报废的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换购符合国家标准的新电动自行车,且购买新车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给予定额补贴500元,每人可补贴1辆。
(七)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在2024年政策基础上,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扩大至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执行。对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补贴3万元;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平均每辆补贴8万元;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辆补贴3.5万元。
(八)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对报废8年及以上车龄的老旧城市公交车并购买纳入《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之一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将超出质保期的动力电池全套更换为符合条件的动力电池的给予补贴。
(九)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在《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农办机〔2024〕5号)基础上,按照广东省确定的补贴品类、补贴标准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