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时刻 | 楼上漏水泡坏楼下家装,怎么赔偿?看紫阳法院红椿法庭案例
发布时间:2026-07-08 14:31 浏览量:2
近日,紫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楼上漏水引发的邻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以柔性司法化解邻里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简介
紫阳的师某与张某为上下楼邻居。因张某家中管道漏水,积水渗漏至楼下师某的房屋,造成房屋客厅、卧室、厨房、厕所的屋顶吊顶受损,房屋装修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双方就维修、赔偿事宜争议较大,经物业、居委会多次协调仍未能达成一致,邻里关系日趋紧张,师某遂诉至紫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各类损失3万元。
法院调解
邻里财产纠纷若简单以判决结案,极易激化矛盾、埋下长期对立隐患。2026年6月,红椿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充分考量邻里纠纷特殊性,始终坚持调解优先、法理相融、情理兼顾的办案原则,将修复邻里关系、实质性化解矛盾作为办案核心目标,全力避免刚性裁判导致双方邻里关系彻底僵化、矛盾反复发酵。
为精准掌握案件实情,承办法官前往现场实地走访,直观勘查房屋受损位置、损坏程度、影响范围,细致核对纠纷起因、责任边界,逐一厘清案件事实、划分双方权责,为后续调解工作筑牢事实基础。针对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情绪对立、互不谅解的情况,法官立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相邻权、财产损害赔偿等相关法律规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释法明理工作,逐条解读邻里相处的法律义务与侵权对应的法律责任,清晰告知双方维权途径、违法后果以及诉讼利弊。
同时,法官结合双方多年邻里情谊,耐心开展情理疏导,引导双方学会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摒弃赌气对立心态,以理性平和的态度处置邻里矛盾。在法官反复多次的沟通协调、细致普法答疑、温情劝解疏导下,双方当事人逐步放下争执、消除隔阂,充分认可法官的处理思路,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最终达成协议:由张某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共同聘请专业第三方装修工作人员上门,按照标准工艺对房屋受损部位进行全面修缮复原,切实修复原告的财产损失。
既依法保障了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益,也充分兼顾了双方的邻里情面。最后,张某出资找专业人员完成了师某房屋的修缮,师某来法院申请撤诉,法官审核后裁定准许撤诉,从根源上彻底化解了此次邻里矛盾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司法效果。
法官说法
此次纠纷的圆满解决,既依法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又妥善修复了邻里关系。下一步,紫阳法院将持续聚焦民生小事,积极开展诉前、诉中调解,以温情司法化解基层矛盾,助力构建和谐邻里、平安稳定的辖区环境。
法条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