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买卖结算不清,现场勘验解纷促和
发布时间:2025-07-08 22:39 浏览量:30
本期案例,请看槐荫法院吕洪涛法官团队化解的一起纠纷。
原告主营业务为家具经销。2020年起,原告开始向被告提供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各类家具。因双方买卖关系稳定,出于对彼此的信任,并没有签署明确的合同,也没有经过正规的结算。2024年,原告计算被告尚欠其17万元家具款,被告则称原告未与其进行结算,对欠款金额争议较大。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槐荫区法院。
法官通过阅卷以及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认为,双方均认可成立买卖合同关系,之所以争议较大,是由于原本彼此信任,所以在交易过程中未及时结算、缺少送货单据,导致对结算金额的争议。双方交易长达4年之久,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必定会因为当事人无法提供明确证据,导致一系列新的矛盾产生,白白耗费双方的时间和精力。同时,也不利于修复双方原本互相信任、和睦友好的经营关系。因此法官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尽快查明事实化解纠纷。
化解过程中,原告提出被告公司即将搬迁新址,为避免涉案货物灭失,法官当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往被告处,在双方当事人均到场的情况下,对被告公司现存办公家具进行勘验。
由于家具摆放较为混乱,并且被告单位还从其他公司购买办公家具,给辨认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法院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对全部家具逐个清点,每个家具都要求双方当事人当场辨认。整个勘验过程持续一个下午,经过三方的不懈努力,大部分家具已经认定清楚。
看到法院工作人员不顾天气炎热,在堆积如山的库房中逐一勘验家具,双方当事人也深受触动,感受到法院对自己的“陈年旧账”的重视,感激法院工作人员所做的工作。工作人员趁热打铁,从双方多年保持友好合作关系入手,给双方梳理双方出现矛盾的主张症结点,对双方进行调解。原告认识到,这些年双方买卖关系稳定,大部分货款已经支付,剩余部分货款确实因人事变更、年数久远等客观原因无法进行结算。被告也认识到,这些年来也确实从原告处购买大批货物,双方稳定的供货关系来之不易,需要珍惜。
最终,在法院的见证下,双方主动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主动提出支付已经勘验确定的货款,存疑部分也可以适当支付。原告对此表示接受,考虑到被告现存在资金困难,主动提出可以分期付款。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后,不仅握手言和,被告还提出新搬迁后,还需新的办公家具,双方仍可继续合作。
很多商事主体间为了方便或促进合作,在进行交易时往往不注意签署重要的合同或单据,容易引发纠纷。这样的案件由于时间久远、交易不规范,举证及查清事实难度均很大,不仅耗费双方当事人大量时间和精力,还很难达到双方均满意的结果。本案通过现场勘验,最大可能查明了案件事实,消除了双方的争议,也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打动了双方当事人,不仅纠纷化解,还成功修复双方的关系,促成以后继续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