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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柔性执法进行时:首违不罚,有力度更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5-06-09 21:15  浏览量: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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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1月7日,成都某家具公司的厂房里机器的嗡嗡声,木料的切割声,交织在一起,给人一种忙碌的景象。

      此时,成都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正在厂区里进行双随机现场检查。家具公司一直以来都按要求办理了环保手续,并且建有污染治理设施。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有机废气、噪声等污染物,但公司一直努力在环保方面做到合规。

      检查时,该公司正开足马力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也在正常运行。执法人员着重检查了公司自行监测落实情况。按理说,公司自2022年8月以来,都按照《排污许可证》中自行监测要求开展了自行监测,但细心的执法人员发现,从2023年开始,公司竟然未能提供自行监测报告。

      这问题可不小,自行监测是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的重要手段,也是确保企业合规运营的关键环节。执法人员立即向该公司下达了《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公司在2024年11月28日前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严格落实自行监测要求。

      公司负责人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心里五味杂陈。他们深知这次犯了不该犯的错,虽然一直在生产过程中注重环保,但却在自行监测报告这一环节掉了链子。公司马上行动起来,积极筹备整改工作。

      时间紧迫,整改期限只有短短20多天。公司立即联系专业的检测机构,对公司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同时,公司内部也对环保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和完善,确保今后不会再出现类似问题。

      整改期间,公司按照要求落实了自行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都达标。这让大家悬着的心稍微放了下来,但公司负责人知道,这只是整改工作的一部分。他们又马不停蹄地整理监测数据,编写整改报告,详细记录了整改过程和结果。在整改期限结束前,公司提交了整改报告。

      鉴于该公司是初次违法,并且已经按照要求积极整改,整改后监测结果达标,成都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相关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不予行政处罚。【文中人物、单位均系化名】

      专家说法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处长薛志刚

      本案中的公司为什么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呢?

      生态环境部门历来坚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既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又致力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执法监管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以不断优化的生态环境质量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过这个案件的剖析,可以厘清目前生态环境执法的底层逻辑,首先,行政处罚是为了通过处罚违法企业,来警醒涉事环境违法企事业和人员法单位和人员要树立坚守法律底红思维,同时,也让其他单位从某单位(或个人)处罚中中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依法、合法开展各种活动,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法治秩序;其次,处罚并不是目的,它只是手段,并且这个手段应该实现违法过错与处罚幅度在法定范围内相当,以确保涉事单位和人员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第三,不予处罚本质是一种确认违法情形,只是该违法情形显著轻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自由裁量标准相关不予处罚规定的行为。

      通过这类案件的办理,既纠正了环境违法行为,守护了成都的碧水蓝天净土,又依法给予了企业容错和自我纠错空间,让企业轻装前进,更好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成都某家具公司的这起案例体现了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执法理念,对于初次违法且积极整改的企业,给予改正的机会,以教育为主,而不是一味地处罚。这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体现了执法的温度,鼓励企业积极改正错误,共同守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哪些环境违法情形适用不予处罚?

      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2版)第7条规定,初次违法,且属于下列15种情形的行为,可以不予处罚,主要情形有:一是3日内整改完毕的6类情形:具体为未按规定设立危险废物标识、未公开环境信息、环评登记表未报备、养殖企业、产生固废企业未建立台帐、排污许可执行执行未提交等行为。二是7日内整改完毕的两类情形:未填报排污信息的、有预案,但未开展应急演练的。三是环评手续两类情形,未批先建和未验收先投入使用无危害后果且自行停止的。四是未履行监测义务及时整改和轻微超标的。五是涉民生、公共利益或安全生产类无法停产,但主动报告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并采取措施等其他符合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的行为。五是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无主观过错行为。

      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七条之规定:“初次违法,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且按照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的;(二)未按照规定时限、内容公开环境信息,且按照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的;(三)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且按照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的;(四)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填报排污信息,且按照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的;(五)除第一类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物质、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之外,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或者大气污染物倍数在0.2倍以内、日污水排放量在0.1吨以内、 pH 值大于等于5或者小于等于9.5、噪声超标在3分贝以内,且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六)已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但未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备案或者开展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且按照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的;(七)涉及民生、公共利益或者生产安全等需要无法实施停产,因设施故障、维修等原因导致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但及时主动书面报告并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八)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且企业自行停止建设、停止生产或者实施关停等措施的;(九)建设项目"未验先投",已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项目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且企业自行停止生产,及时开展验收工作或者实施关停等措施的;(十)不属于国家或四川省地下水监测网点,已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但未按照规定开展监测,且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十一)未按照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未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且按照要求整改的;(十二)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未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且按照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的;(十三)产生一般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且按照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的;(十四)已核发排污许可证,未按照规定提交执行报告,且按照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的;(十五)其他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情形”。

      哪些情形适用从轻或减轻处罚?从轻和减轻幅度有多少?

      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2版)第6 条规定,主动消除后果、受他人胁迫、诱骗、主动供述行政机关未掌握情况、配合查处立功的、主动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其他法定从轻减轻处罚。

      从轻可在处罚幅度内,按裁量结果基础上依法下浮20%实施处罚。减轻可在法定处罚下限最大下浮20%实施处罚。

      《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六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积极履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责任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有从轻或者减轻情形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裁量公式计算结果的基础上应当下浮20%以内执行。

      减轻、从轻或不予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如果产生的生态环境损害后果,需要涉事单位(个人)承担赔偿责任吗?

      生态环境损害主要是对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损害,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均应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主动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可纳入从轻裁量范畴考量。

      除以下四类情形外,违法产生生态环境损害的都要赔偿,一是涉及人身伤害、个人和集体财产损失要求赔偿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有关侵权责任的规定;二是涉及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及相关规定;三是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且不需要赔偿的;四是赔偿义务人已经履行赔偿义务的;五是其他法定可以不启动索赔程序的情形。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要注意的常见环境违法风险有哪些提示?

      成都某家具有限公司的案例,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环保工作容不得丝毫马虎,无论是日常生产中的污染治理,还是定期的自行监测,都是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只有把环保工作做到位,企业才能在绿色发展的道路上稳健前行,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

      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要注意的常见违法风险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手续类是否办理,涉及新改扩建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持证排污和开展危险废物等许可经营活动;二是企业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以及为之提供技术支撑的监测和自行监测活动是否依法、按程序按时开展;三是环保设施故障的及时报告和是否有应急措施,是否及时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务;四是企业要强化与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的联系,精准帮扶,精准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也可以依托园区,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等专业机构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同时,也要用好园区首席服务制度,利用专家上门服务时间做好咨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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