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来了!一户最高省50000元
发布时间:2025-05-14 09:20 浏览量:54
PART.01
- 补贴详情 -
01.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至2025年12月31日止。鼓励广大消费者先报名先消费,补贴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先用先得,用完即止。若活动资金即将用完截止时,存在多名消费者未核销完的情况,以报名先后顺序进行核销。活动资金使用完毕后,则已领取的活动资格或未使用完的补贴额度都将无法使用。本次补贴所有家居产品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到户安装。
02.活动对象
云闪付APP实名注册认证,在萍乡市参与活动商户购买装修材料、卫生洁具、家具照明、智能家居等类别产品的个人消费者。
03.补贴范围
装修材料、卫生洁具、家具照明、智能家居
1.装修材料(7类):饰面砖、地板、板材(墙板)、墙纸、集成吊顶、涂料、石材。
2.卫生洁具(7类):浴室柜、马桶、浴缸、淋浴房(含淋浴房套件、淋浴门、浴隔板等)、淋浴器、水槽、龙头。
3.家具照明(11类):床、床垫、沙发、桌椅、茶几、橱柜、窗帘、防盗门、木(移)门、晾衣架、灯具。
4.智能家居(11类):智能坐便器、智能门锁、智能门窗、智能家用监控、智能开关、全屋光宽带一体机、跑步机、智能动感单车、划船机、电动按摩椅、全屋智能系统(含智能主机、智能中控屏)。
*以上产品根据《江西省2025年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和《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提示函》文件要求确定,且鼓励具有国标13位商品条码或企业商品编码(指品牌生产商提供的用于内部管理的编码)作为补贴商品入库条件。
橱柜指衣柜、五斗柜、展示柜、食橱等常见家用成品柜,不含定制类。
活动补贴产品后续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04.补贴标准
支持萍乡市辖区内拥有房产的个人消费者,在对名下房屋进行房屋装修、旧房改造过程中,购买上述四大类36种商品,单件价格在500元以上的按照产品最终成交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件产品补贴不超过1000元,每位消费者每个年度累计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每一户房屋最多5人报名参与活动。
*2024年已享受家装厨卫产品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扫码报名参与活动
PART.02
- 消费券申领及核销 -
1.消费者进入报名入口
步骤一:打开云闪付APP-点击“以旧换新”
步骤二:下滑点击“家装厨卫焕新”入口
步骤三:选择“萍乡市”入口
步骤四:选择“消费者报名入口”
2.消费者填写报名信息
步骤一:按照提示选择房产类型,点击“去报名”填写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领券资格
步骤二:按照要求和提示填写完整资料后点击“确认提交”
步骤三:在“我的报名”入口进入可查看审核状态
步骤四:点击申报记录可查看填写详情
3.消费者添加其他人员信息
步骤一:等待户主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点击“申报记录”进入下一步
步骤二:只有户主申报的资料审核通过才可 “填写其他人员信息”
步骤三:默认第一条为户主申报的资格信息,只能查看不可编辑和修改
步骤四:由户主填写其他人员信息进行资格申报,填写完成后点击“激活资格”即可参与领券
4.消费者领券
步骤一:打开云闪付APP-点击“以旧换新”
步骤二:下滑点击“家装厨卫焕新”入口
步骤三:选择“萍乡市”入口
步骤四:选择“消费者领券”入口,领取8.5折消费券
5.消费者用券
步骤一:点击“2025年萍乡市家装厨卫焕新”板块,可查看活动商户并导航。
步骤二:领取到消费券后可在云闪APP“我的”—“优惠券”查看。
步骤三:到店选购商品后,商户门店工作人员用POS机扫描资格券条形码,输入商品型号、确认金额,消费者选择云闪付APP付款码或者刷银行卡(含手机PAY)付款,享受立减补贴。
扫码查看活动商户
PART.03
安置房、自建房等
房产补贴申领流程
为方便农村自建房、安置房、小产权房等没有房产证、购房合同的消费者申领本次家装厨卫“焕新”补贴资质,对以上房屋申请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可前往云闪付APP首页—“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入口—“萍乡市”入口—“消费者报名入口”选择相应的房屋类型进行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01.农村自建房
1.未办理房产证的自建房提供土地规划建设许可证、农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表、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等材料。
2.农村自建房需提供房屋外立面照片,申请人(户主)需手持身份证,在能清楚辨认房屋外形处用系统自带定位相机进行拍照上传。照片要求:房屋外形或房屋门牌号需清晰可辨认、申请人(户主)需正脸手持相关材料。
02.拆迁安置房
1.拆迁安置房上传房产相关材料原件包括:房屋结算单、拆迁安置协议或分房协议(上传的材料内必须包含房主姓名及房屋地址)等。
2.申请人(户主)需手持身份证,在能清楚辨认房屋外形处用系统自带定位相机进行拍照上传。照片要求:房屋外形或房屋门牌号需清晰可辨认、申请人(户主)需正脸手持相关材料。
03.购买的小产权房、部分产权经济适用房
1.房屋购买合同(合同内需有房屋详细地址精确至楼层、购买方姓名及身份证号)。
2.原户主房产相关材料(拆迁安置协议、农村自建房房产相关材料等)。
3.申请人(户主)需手持购买合同原件、身份证,在能清楚辨认房屋外形处用系统自带定位相机进行拍照上传。照片要求:房屋外形或房屋门牌号需清晰可辨认、申请人(户主)需正脸手持相关材料。
本活动公告由萍乡市商务局牵头负责解释,并根据政策实施情况适时调整。
联系电话:
安源区商务局:0799-6661167
经开区投促局:0799-6789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