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适租性是房屋租赁合同成立的重要条件
发布时间:2025-04-01 00:40 浏览量:13
本老头昨写举例说明了法院认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就可以翻案的文章,有粉丝朋友问本老头,什么是房屋的适租性,在这里本老头告诉您,房屋的适租性,就是房屋的属性问题和您租房的用途是否相符,否则就是房屋不适合租债,心须有一方要维相应的更改。这里的更改不是对房屋本身的更改,而是到房屋主管部门对房屋的用途进行相应的更改。
下面本老头对一起房屋借赁合同纠纷来举例说明。某家居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想租某客运站的房屋用于房屋装修材料一站式消售体验。但该客运站的房屋属性为客运服务。双方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某家居公司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和一个季度的房租接近上百万元。租赁期限为六年。合同登订后,某家居公司并进埸准备进埸进行装修改造。当某家居公司到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时,房屋管理部门要求客运站变更商业属性,由客运服务变更为商业服务。但某客运站未到房屋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诉诸人民法院。某客运站未能保障房屋的适租性,从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属于根本性地违约,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头条的友友们,本老头和粉丝,你知道这些法律知识吗?欢迎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