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一家具公司被罚23万多!
发布时间:2025-03-28 17:10 浏览量:10
于2021年7月至2023年1月接受阜宁县禾庆木业有限公司、射阳县多宏木业有限公司开具的3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3318680.54元,税额431428.46元,根据阜宁县人民检察院移送文书查明你单位接受的上述发票已被认定为虚开发票。
处罚内容:处少缴增值税431428.46元50%罚款计215714.2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5067.05元50%罚款计7533.55元、企业所得税15824.85元50%罚款计7912.43元。
罚款金额(万元):23.116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