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砖刮痕引纠纷 市场监管部门成功调解
发布时间:2025-03-12 08:19 浏览量:16
2024年7月2日,消费者在石狮某品牌瓷砖店购买瓷砖用于装修房子,瓷砖连同加工费共计34000余元。装修完后,消费者发现部分瓷砖表面有刮痕,于是向经销商反映,经销商上门查看后承认是其委托切割瓷砖的加工厂操作不慎造成的。因无法恢复原状,经销商愿意赔偿3000元,消费者要求赔偿1万元,双方均不肯让步,对赔偿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于是消费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消费者正在装修的房子现场查看,确认情况属实后,于8月16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耐心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商家赔偿消费者7000元,调解成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家居装饰产品时,应选择正规销售、资质齐全的店铺;应与装修公司签订详细且明确的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施工工期、质量要求、具体装修材料(包括品牌、型号、规格、工艺、质量等级、数量等)、验收程序、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赔付比例、赔付金额、赔付期限、赔付方式等条款;不要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进行款项支付,不要盲目缴纳定金、大额预付或为获得折扣而一次性付清款项。
(记者 许玉妮 通讯员 钟一平 林芊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