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潼南家居以旧换新邀您参与→
发布时间:2024-11-21 14:45 浏览量:24
按照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总体要求,为尽快启动实施重庆市2024年家居以旧换新政策,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家居以旧换新参与单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
二、报名条件
(一)重庆市依法注册、依法纳税、能够向消费者开具销售发票的家居实体零售企业和个体零售商(以下简称参与单位)。
(二)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同意与功能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目录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准备工作。
(四)严格执行国家税收管理有关规定,承诺对消费者个人开具发票,发票价格合计金额为产品实际成交价,即“消费者个人支付金额+政策补贴金额”。
(五)有能力垫付消费者先行享受的补贴资金。
(六)具备组织团队培训、政策宣贯和具体组织实施等方面的能力。
(七)具备系统化防范骗补、套补等风险防范的制度和措施,在溯源时具备提供进货单据和进货发票等信息的能力,便于政策实施、监管溯源。具有完善的进、销、存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且可溯的台账资料。
三、报名方式
参与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家居销售单位向潼南区商务委员会提交报名相关资料;收件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五湖路636号207办公室;联系人:吕雷雷;联系电话:023-81653821,13883938347。
四、报名材料
参与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参与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具体材料如下:
(一)参与单位申请表(附件1);
(二)参与单位承诺书(附件2);
(三)参与单位实施门店目录表(附件3);
(四)参与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参与单位简介、诚信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等相关材料;
(五)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2024年以来5万元以上进货发票、销售清单、存货清单;跨区域连锁经营且经营总面积3万平米以上,具备统一收银和先行赔付能力参与企业还需提供资料如下:
1. 参与门店名单;
2. 经营面积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3. 含品牌的销售清单样本;
4. 具备先行赔付能力的承诺书。
五、参与单位职责和义务
(一)按条件要求自愿报名参与家居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如实提供企业门店信息。
(二)积极配合服务平台完成功能平台接入和支付环境升级改造。
(三)建好销售、送货配送、上门安装等台账,提前针对性组织员工开展政策实施业务操作培训,确保员工可熟练操作。
(四)按平台服务商和活动执行方要求做好家居以旧换新政策活动宣传。
(五)按照补贴有关要求,做好资金垫付等工作,确保补贴政策落地落实。
(六)配合政府部门、平台服务商、活动执行单位、第三方审计单位对活动进行跟踪审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台账、进货单、商品信息、发票、订单信息、配送信息、顾客信息等。
(七)坚持诚信经营,对零售商品、服务的品质负责,经营中不得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先涨价后折扣等手段欺骗消费者,杜绝在经营活动中出现骗补、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注意事项
政策实施期间,各参与单位严格规范经营,严禁出现软件代领、内部作弊、内外勾结、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或者发生假冒伪劣、虚标价格等违规经营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与资格,追回其所获取的财政补贴资金,并向全社会公告,情节严重的移交市场监管或公安部门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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