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4 02:31 浏览量:2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ST联翔 公告编号:2026-072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9月22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公司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主持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并已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在公司将前述项目募集资金逐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授权公司管理层将尚未投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赵一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赵一鸣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兼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届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调整为卜晓华先生、赵一鸣先生、彭昕先生,其中卜晓华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75)。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ST联翔 公告编号:2026-073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6年9月22日,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并已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在公司将前述项目募集资金逐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授权公司管理层将尚未投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906,75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4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368,07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合计人民币22,968,924.55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330,399,145.45元已于2022年5月16日全部到账。各项发行费用合计41,377,063.22元,除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的保荐承销费用外,需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18,408,138.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991,006.78元。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22〕6-2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情况
根据《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下列项目的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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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拟在“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相应减少“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计划投入金额1,000万元,增加“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计划投入金额1,000万元,总募集资金在前述项目之间进行调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拟减少募投项目中的“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同时将“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名称变更为“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8日、2025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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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现有募投项目“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计划延长募投项目预计完成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现有募投项目“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计划延长募投项目预计完成时间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及“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均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及“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均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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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结项外,公司其余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具体情况如下:
1、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已于2026年7月31日完成结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2、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6月30日完成结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三、已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作为已结项的募投项目,截至2026年8月31日,其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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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系公司在墙布、窗帘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保障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注2: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实施进度以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于2024年12月将“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199.10万元。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并已结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盘活存量资金、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与融资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为公司主营业务提供充足流动性支持,增强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节余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1、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8,641.74万元(其中已结项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5,427.69万元,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待规划3,199.10万元,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待规划-利息14.95万元)用于公司墙布、窗帘、装饰装修业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剩余未支付尾款及质保金264.78万元,“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剩余未支付尾款及质保金50.34万元。上述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用于后续支付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资金支出。待尾款及质保金支付完毕若仍有节余,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墙布、窗帘、装饰装修业务。
3、在公司将前述项目募集资金逐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授权公司管理层将尚未投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针对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现就相关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说明如下:
(1)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
(2)风险控制
①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②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③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⑤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前述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墙布、窗帘、装饰装修业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盘活存量资金、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与融资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提供充足流动性支持,增强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并已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年产18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在公司将前述项目募集资金逐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授权公司管理层将尚未投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墙布、窗帘、装饰装修业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在公司逐步实施过程中将尚未投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墙布、窗帘、装饰装修业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ST联翔 公告编号:2026-074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周红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周红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周红芳女士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赵一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周红芳女士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赵一鸣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兼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届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调整为卜晓华先生、赵一鸣先生、彭昕先生,其中卜晓华先生任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赵一鸣先生,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西北工业大学本科,西安交通大学硕士。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审监察岗、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业务岗、甬兴证券有限公司投行业务岗。2024年9月至2026年7月,任公司财务总监助理;2026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一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ST联翔 公告编号:2026-075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13日
至2026年10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2026年9月2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受托人本人身份证、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四)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传真:0573-86115251
邮箱:leadshow@lead-show.cn
联系人:唐庆芬
公司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