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常山县2026年第一批智能家居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2 00:41 浏览量:2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促进家居消费升级,现开展2026年第一批智能家居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报名时间
2026年9月21日12:00至2026年9月22日17:00
二、活动报名方式
(一)报名途径:
通过网上征集的方式,报名材料发送邮箱:2945401358@qq.com,标题注明报名企业名称(相关材料盖章扫描,打包发送,文件包注明销售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县经信局商贸发展科0570-5665918、0570-5665917。
(二)报名资料清单:
1.报名表(附件一)电子版及签字盖公章件照片;
2.承诺书(附件二)签字盖公章件照片;
3.商品申报表(附件三)电子版,有69码的1件产品即可;
4.营业执照照片;
5.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证明(通过信用中国或者信用浙江可查询);
7.店内配套以旧换新方案;
8.销售门店带门头照片;
9.销售门店店内经营场所照片;
10.开户许可证(对公账号)照片;
11品牌方出具的品牌授权书照片(授权期限需涵盖2026年整年)。
三、产品类别和补贴标准
(一)产品类别: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售卖智能门锁(含智能摄像头)、智能加湿器/除湿器(含智能空气净化器)、智能扫地/洗地机(含智能擦窗机器人)、智能吸油烟机、智能燃气灶/集成灶、智能洗碗机(含消毒柜)、智能马桶(含马桶盖)、智能相机(含运动相机)、智能床/床垫(含按摩椅、沙发)、智能微波炉(含微蒸烤一体机)的家居企业(最终品类以省、市文件为准)
(二)补贴标准:按扣除商家各环节优惠后最终成交价的15%予以补贴。每名消费者每个品类仅可享受1件商品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最终补贴标准以省、市文件为准)。
四、参与活动销售企业要求
1.从事智能家居销售的企业,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
2.鼓励在本次活动期间同步配套促销优惠措施;
3.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须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为消费者开具正规发票,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
4.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5.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等信用系统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购买产品名称及69码、销售额及补贴额等)。
7.活动期间参与企业不得借机抬高商品价格,不得强制搭售商品。
五、其他说明
1.实名购买。消费者须实名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并单独支付结算,开具的发票抬头为消费者本人实名,发票金额应为实际成交金额(含政府补贴金额,不含商家优惠金额)。
2.销售企业负责。因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损失,由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承担;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经信局。
3.诚实守信。消费者和企业应按照诚信原则参与活动,消费者应向参与企业出示身份证件核验身份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活动的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4.执法监督。市场监管、经信等部门在执法检查和投诉核查中发现哄抬价格、套取奖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活动资格,依法严肃处理。
常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21日
附件一:2026年常山县智能家居以旧换新销售企业报名表.doc
附件二:参加2026年常山县智能家居以旧换新销售企业承诺书.wps
附件三:2026年常山县智能家居以旧换新销售企业商品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