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全友因未按规定锚泊被镇江海事局罚款1500元 海事锚泊合规监管持续落地
发布时间:2026-09-20 16:21 浏览量:2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赵全友因涉及未按照规定锚泊的水上交通违法行为,被镇江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具体处置结果,是海事部门强化长江干线水上通航秩序管控、落实通航安全监管要求的具体执法体现。
本次处罚决定要求涉事主体缴纳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对涉事主体的水上作业相关合规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
项目详情被处罚人名称赵全友违法案由未按照规定锚泊(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6042050407-1-1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424*******0033处罚法律依据《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海事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四)项处罚决定日期2026-09-20作出处罚机关镇江海事局
从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执法的被处罚人为赵全友,违法事实为未按照规定锚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42050407-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24*******0033,本次处罚严格参照《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以及《海事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四)项作出,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9月2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镇江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赵全友成立日期2009年5月19日,法定代表人赵全友,所属行业为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安徽省界首市东城王刘行政村路南。
事件点评
本次镇江海事局对个人赵全友未按规定锚泊作出1500元罚款的公示,是海事部门严格落实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要求的常规执法动作。该处罚以明确法规为依据,既督促涉事主体规范锚泊行为,也对辖区水上交通参与主体形成警示,助力维护长江干线通航秩序与航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