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产生分歧,小区群里骂商家
发布时间:2026-09-16 07:35 浏览量:3
转自:南湖晚报
N晚报记者 韩瑜超
通 讯 员 王 晨
装修遇到烦心事,在微信群里“吐槽”商家,是不少业主的真实反应。可这样的“吐槽”一旦越界,就可能从维权变成侵权。近日,南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空调和地暖安装纠纷引发的名誉权案件,给消费者提了个醒:维权有边界,发言需谨慎。
微信工作群内情绪失控
嘉兴市民杨某装修爱巢,与某空调店签订了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合同,约定由该店负责其家中空调及地暖设备安装。为方便沟通,空调店、杨某及施工人员共同组建了一个20余人的微信工作群,施工方每完成一道工序都会在群内汇报进度,全部安装完毕后还继续发送设备使用提醒。
后来,杨某听人说,铺设地板前通常需要开启地暖对地面进行烘干操作,而空调店从未告知这一流程,导致其未经烘干即完成了地板铺设。杨某随即在群内质疑,空调店工作人员回复称,正规地板商家在铺设前会先检测地面含水率,若达标则无需烘干。
而杨某及丈夫坚持认为未被提前告知会埋下隐患,随后邀请地板商家入群说明情况。地板商家表示,铺设前已做湿度检测且结果达标,但对是否需提前烘干并不清楚。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杨某情绪激动,在群内发表了“不要脸”“无良商家”等辱骂性言论。
法官审理认为,虽然杨某使用了过激言辞,但双方争执的重点仍围绕合同履行相关内容,未超出合同履行事项的范围。该群仅有20余人,部分还是空调店工作人员,言论尚未达到造成空调店社会评价降低的程度,尚不构成侵权。
业主群内散布不实信息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杨某随后将双方在工作群中争议的微信聊天截图转发至自己小区的业主群,并配文“避雷某某商家”,同时发布“后期服务跟不上”“金额小的单子不去解决”等信息。
法官查明,该业主群成员近500人,且杨某所在小区系新交付小区,群内存在大量有装修需求的业主。杨某将聊天截图发至群内,并明确点出空调店名称,除就合同履行事宜表达意见外,还散布了未经核实的信息,如空调店“流失了老客户”“金额小的单子不去解决”等。
随后,群内有业主表示“心慌慌”,足以证明杨某的言论已对空调店名誉造成不利影响。此外,杨某在业主群发表上述言论前,还曾在工作群中发布“好好给你们宣传宣传”等表述,可见其存在侵权的主观故意。
法官最终认定,杨某在业主群中的言论已构成对空调店名誉权的侵犯,判决其在业主群内公开向空调店发布道歉声明。判决后,双方服判息诉。
【法官有话说】
如果业主出于正当维权目的,就商品或服务作出真实、客观的评价,一般不构成名誉侵权,但若在微信群等网络公共空间故意发布贬损性言论,致使他人社会评价明显降低,则可能构成网络名誉侵权,依法应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公民在线上发表言论时,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秉持社会公德,做到文明沟通、理性表达,切忌因一时情绪失控而随意发布不当言论,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维权有道,表达有度,只有在法律框架内理性发声,才能真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