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家装低价套餐陷阱
发布时间:2026-08-27 05:58 浏览量:4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每年的“金九银十”都是各大装修公司的签约旺季。“599元/㎡全包”“69800元拎包入住”“交1万抵3万”等超低价促销套餐铺天盖地,但看似诱人的高性价比套餐背后,可能隐藏着消费陷阱。8月25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别被低价家装套餐忽悠。
福建省消委会指出,低价家装套餐常见三种陷阱。一是低价引流,配置降级。所谓超低价促销套餐,往往只有最基础的施工项目和配置最低的装修材料。套餐内提供的瓷砖、地板、卫浴等多为淘汰款式或低配产品,一旦消费者想要升级材料,就必须支付高额溢价。二是隐瞒刚需,故意漏项。商家在前期报价时,会故意剔除旧房拆除、墙面铲除、水电改造、防水加高、垃圾清运等必不可少的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后,再以刚需增项为由强行加价,消费者只能被迫买单。三是定金锁客,退款艰难。商家常以“活动名额有限”“今天不交优惠就失效”等噱头诱导消费者,令消费者在尚未看清具体设计方案和报价明细的情况下缴纳大额款项,后续一旦发现问题想要退款,商家便以定金不退为由拒绝退款。
对此,福建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家装服务时要紧盯“四要素”:一要拒绝模糊报价,逐项核对明细。不要轻信所谓一口价或总价包干的说法,签订合同前应要求商家提供详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逐条核对项目,并明确标注材料的品牌、系列、规格、型号及环保等级,拒绝接受“同等品质品牌”等模糊表述。二要签署闭口合同(即固定总价合同),锁定增项上限。明确约定“按套内面积计价”“套餐以外在不改变设计方案的前提下预算等于决算”“非业主书面签字确认,施工方不得擅自增项或调整费用”,提前锁定增项费用上限。三要控制预付比例,守住资金安全。《民法典》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在确定最终施工方案前,切勿进行大额支付。但若消费者缴纳的款项被商家定性为“预付款”而非“定金”,则20%的上限规定并不直接适用。四要坚持落纸为据,承诺写入合同。商家在签约前承诺的“免费升级材料”“赠送家电”“免除垃圾清运费”“隐蔽工程延保”等优惠条款必须全部补充写进正式合同条款。此外,合同组成部分还必须包含环保保障、材料保真、售后保修期限等内容。切勿相信任何口头保证,避免后续出现纠纷无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