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家具定制品牌陷“停工”传闻!企业称系产能搬迁,律师指涉嫌违法
发布时间:2026-07-16 14:39 浏览量:1
法律上并无“停工休假”说法,企业不能以《集体合同》单方变更劳动关系,更不能将变更结果以“通知”形式强加于劳动者。
赖苏婷 李叶丨文
近日,关于知名定制家居品牌广东劳卡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卡家具”)陷入“全厂停产、全员停工及经营危机”等传闻在各大社交平台及家装社群内持续发酵。
引发此次风波的导火索,是一份在网络流传的《关于停工放假的通知》。该文件显示,公司因“订单量大幅下滑、连续亏损”,决定对员工实施分批停工放假,暂定周期为3个月(自2026年7月4日起),且自第二个月起仅支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作为生活费。
针对此次舆情,劳卡家具于7月13日发布严正声明,澄清所谓“停工”实为生产基地搬迁与人员优化调整,并非外界传言的经营停摆。
7月15日,山海新财经向劳卡家具提交了采访请求与提纲,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针对外界关注的生产线问题,劳卡家具官方客服向山海新财经表示“一切正常”,并将广州花都工厂关停解释为产能转移。其称,清远智造基地二期已于去年下半年投产,总投资达数亿元,目前生产已全面迁移至该基地;花都工厂因租金成本偏高且产线相对落后,故被替代。在谈及当前业务时,客服坦言“行业波动下确实存在压力”,但强调整体订单量“今年与去年基本持平”。
此外,劳卡家具北京通州直营店负责人也向山海新财经证实,目前门店接单、价格体系及交付周期均保持正常运转,未受相关传闻影响。山海新财经通过地图检索发现,劳卡全屋定制在北京目前约有5家门店,主要分布在通州、顺义、密云、平谷等区域,多选址于居然之家等建材卖场内及周边街道。
公开资料显示,劳卡家具成立于2011年,从事全屋定制领域。目前,公司拥有广州花都和清远两大生产基地,总占地面积约30万平方米。在全国布局600余家经销商及800多家专卖店,产品线覆盖定制衣柜、橱柜、木门、护墙、窗帘及成品家具等全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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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回应:产能转移,否认经营危机
近日,一份落款为“广东劳卡家具有限公司”的《关于停工放假的通知》在网络上流传。
《通知》写道,受定制家居行业整体下行及市场持续萎缩的双重影响,劳卡家具目前面临“订单量大幅下滑、产能严重不足”的局面,并已陷入“连续亏损,经营艰难”的境地。
为应对经营困难,劳卡家具依据公司《集体合同》约定及2026年6月30日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批停工放假方案》,决定对员工实施分批停工放假。
本次停工放假暂定3个月,自 2026 年7月4日起,暂定至2026年10月3日止。若期间公司业务恢复或出现其他可重新安排岗位的情况,公司将提前 1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恢复工作;若停工放假期限需延长,也将提前 1 个工作日履行告知义务。
在薪酬计算的方式方面,公司表示,在停工放假的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2026 年7月4日至2026年8月2日),将按照停工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工资。自第二个工资支付周期起(2026年8月3 日起),公司将依法支付生活费,标准为劳动合同所在地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7月13日,劳卡家具在官方公众号发布《劳卡关于近期互联网不实言论的郑重声明》。
山海新财经注意到,劳卡并未全盘否认网传《通知》的真实性,而是将其定性为针对花都工厂部分产线及少数岗位共计31人的“岗位停工调整”。
公司表示,其占地300余亩的清远智造基地作为自有产业,已于2025年全面投产,多条4.0智能制造生产线的落地大幅提升了生产交付效率。
相比之下,花都基地为租赁场地,租金成本较高;叠加定制家居市场整体需求阶段性承压,公司营收与利润同步下滑。为减少运营成本并更好地服务客户,公司决定将生产重心转移至清远基地,进而对花都工厂相关人员进行停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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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规模较巅峰期缩减6成
天眼查显示,2025年上半年以来,该公司密集出现了多起劳动争议诉讼,“劳动争议”以30起的数量位居案由榜首。
此外,劳卡家具的参保人数在2018年达到1126人的峰值后便转入下行通道,随后数年持续回落,至2024年已降至579人,较高峰期缩减近半;而2025年的数据进一步显示参保人数仅为437人,意味着企业人员规模已不足巅峰时期的4成。
针对劳卡家具近期的调岗与停工安排,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陆晖律师在接受山海新财经采访时表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关系必须基于双方协商一致。法律上并无“停工休假”的说法,企业不能仅凭《集体合同》单方变更劳动关系,更不能将变更结果以“通知”形式强加于劳动者,此举涉嫌违反《劳动法》。劳动者如遇此类情况,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依法提起劳动仲裁。
针对企业后续可能因经营困难导致的产能停滞或交付延期问题,陆晖律师也给出了维权建议:
对于消费者而言,其与企业之间形成的是合同关系,若已预付货款但公司未能按期交货,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或要求公司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交付义务;若公司仍无法履约,消费者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加盟商而言,其权利与义务主要取决于加盟合同的约定,需视“经营困难”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并结合公司后续的实际履约能力,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解决。
此外,陆晖律师强调,在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时,除了遵循法律规定,还应综合考量企业的整体经营状况及未来转机。劳资双方理应共同面对困难,但在平衡双方权利义务时,法律天平应适当向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劳动者一方倾斜。
值班编委:苏志勇
编 辑:马琳 徐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