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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匠心家居完成章程修订 注册资本2.84亿元 完善公司治理架构

      发布时间:2026-07-06 20:21  浏览量:3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匠心家居")于2026年7月发布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管理、董事会运作等多项重要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治理体系。

      公告显示,匠心家居当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439.7621万元,公司股份总数为28,439.7621万股,全部为普通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注册名称为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MotoMotion China Corporation,住所位于常州市星港路61号,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总经理辞任将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需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股权结构与股份管理

      公司设立时发行普通股552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根据章程披露,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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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58865%2018年12月23日(整体变更净资产出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随遇心蕊投资有限公司91330206MA2AGR588C193235%2018年12月23日(整体变更净资产出资)合计-5520100%-

      章程对股份转让作出严格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亦不得转让其所持股份。

      此外,公司明确不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权的标的。对于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章程规定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等情形收购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情形收购股份的,经董事会审议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治理结构

      章程详细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的权责。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重大职权。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其任职资格、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等与董事要求一致。

      财务会计与利润分配政策

      章程明确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在利润分配政策方面,公司坚持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现金分红不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前提下,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的利润分配,必要时也可以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其他重要事项

      章程还对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明确了公司解散的情形及清算程序。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此外,章程规定公司指定巨潮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及网站,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

      本次章程修订是匠心家居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的重要举措,将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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