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宣传是乌金木家具,实际材质是胶合板、密度板,江西南康两家家具公司被查处
发布时间:2026-06-10 15:22 浏览量:2
为深入贯彻南康区委、区政府推进家具产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升级战略部署,促进家具产业高端化、品牌化、规范化发展,自南康家具产品质量提升暨维权打假工作专班成立以来,市场监管执法部门聚焦南康家具行业乱象,重点查处了一批涉及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虚假宣传、假劣水性漆涂料等违法行为案件,现将首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通过“以案释法”,达到惩戒一批、警示一片、规范一行的效果。
案例一
赣州仕贵家具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简介】
赣州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南康分局收到线索,反映赣州仕贵家具有限公司拼多多平台开设的“虔兴家具旗舰店”销售的茶台家具,实际材质与店铺宣传的乌金木材质不符。随后,该局依法对“虔兴家具旗舰店”开展核查。经查,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上架标题为“乌金木罗汉床组合实木大板桌椅客厅家用办公室茶几茶台泡茶喝茶”的商品,在商品属性页面明确标注材质种类为乌金木、环保等级为E0级。消费者下单前,还专门通过店铺客服核实产品材质,当事人客服明确答复涉案产品为乌金木材质。
经查实,涉案茶台实际材质为胶合板,并非宣传的乌金木材质。同时,当事人无法提供任何能够证明该产品为乌金木材质以及环保等级达到E0级的有效检测报告及资质材料,相关材质、环保等级宣传内容均与产品实际情况不符。
【查处情况】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结合当事人违法事实和情节,赣州市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4月3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
当前,网络销售家具因便捷性、性价比高,成为消费主流,但少部分商家为追逐利益,虚构材质、夸大性能等虚假宣传问题时有发生,不仅损害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也破坏了家具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本案是市场监管部门整治网络家具市场虚假宣传乱象、维护网络消费环境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网络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网络电商经营者需“恪守诚信原则,对商品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虚构商品信息、夸大产品功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杜绝恶性竞争、虚假宣传等行为,共同营造诚信守法、公平有序的网络家具市场环境”。
案例二
南康区抖木家具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简介】
赣州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南康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反映南康区抖木家具有限公司通过抖音视频宣传为乌金木材质的家具产品,实际收到货却发现材质为密度板,存在虚假宣传行为。随后,该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实,举报人共花费17000元购买了当事人销售的家具产品,在与当事人客服微信聊天宣传家具产品过程中,当事人向消费者介绍并承诺家具产品材质为乌金木,但消费者收到货后发现产品材质与当事人宣传内容不符。执法人员介入调查后,当事人亦无法提供其所售家具产品为乌金木的相关证明,并承认所售的的家具产品为乌金色,并非乌金木实木,床头柜更是密度板材质。
【查处情况】
当事人通过抖音视频引流至微信销售家具且宣传非真实材质产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近期,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
本案的依法查处,鲜明传递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惩虚假宣传、以次充好,切实保护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的执法导向,有力震慑了家具行业以普通板材冒充名贵实木、模糊宣传材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该案明确了家具材质作为核心交易信息的告知义务边界,统一了此类消费欺诈案件的裁判尺度,有助于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规范宣传行为,推动家居市场净化经营环境、提升行业诚信水平,切实维护安全放心的消费秩序,增强人民群众消费获得感与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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