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征集三明市2026年智能家居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商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5 15:37 浏览量:1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等文件要求,拟推动开展智能家居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现公开预征集智能家居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商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扩大范围
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健身设备(跑步机、椭圆机)、智能按摩椅、智能清洁机器人(智能扫地机、洗地机、擦窗机器人)、呼吸机。以上享受补贴的商品均需有国标13位商品条码,符合相关质量安全标准、能效水效标准,具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明。
二、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健身设备(跑步机、椭圆机)、智能按摩椅、智能清洁机器人(智能扫地机、洗地机、擦窗机器人)4类智能家居产品的,补贴标准为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购买呼吸机产品的,补贴标准为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20%,每人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补贴标准以上级商务部门最终公告为准。
三、征集时间
请符合要求的意愿经营主体,于6月11日前扫描报名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要求线上填写并提交相应报名材料。
四、征集条件
企业自愿报名参加三明市2026年智能家居产品购新补贴活动预征集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三明市依法注册、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分公司、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参与企业”)。申请参与线下活动的企业,应在三明辖区内现有至少一家线下门店;申请参与线上活动的企业,应具备线上销售能力,并能提供自有销售平台或所合作平台区域经营权的相关证明。
(二)企业自愿参与且具备一定垫资能力,财务管理规范,有独立对公账户。使用国家补贴的订单每笔开具税务部门印制的销售统一发票,票面要明确注明个人实名及购买产品品类等信息。主动配合属地主管部门开展的日常监督和风险核查工作,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提供相应交易凭证、数据及佐证材料。
(三)愿意与省级服务平台对接。将符合政策要求的补贴订单核销数据信息通过系统传输方式,及时回传三明市智能家居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审核系统,供主管部门审核和抽查,作为资金兑付的主要依据。
(四)补贴产品销售凭证齐全,保留全流程交易数据。能按核销和审计要求,配合第三方服务机构上传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企业名称、销售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品牌名称、规格型号、SN码/IMEI码、能效(水效)标识、品类状态、销售方式(线上/线下)、销售金额、补贴金额、支付金额、交易完成或商品退回时间、交易小票、发票开票时间、发票、发票号、收货地区编码、收货地址、物流信息等。
(五)诚信经营、服务优良。在销售场所、网店显著位置张贴(发布)消费品以旧换新统一标识及活动公告,能够指导消费者规范参与活动。不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承诺公开商品标价牌,标明政府补贴优惠等信息,相应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同类产品价格;不得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不得增设享受补贴政策不合理的附加条件。
(六)运营守信。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若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2024年、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近2年内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经营主体,不得参与2026年补贴政策。
五、申报材料要求
1.信用中国报告;
2.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
3.国补商品价格备案表;
4.企业承诺书;
5.营业执照;
6.法人身份证;
7.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
8.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及完税证明;
9.门店照片环境及售卖产品佐证照片。
为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商家所提供的上述各类报名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如果报名商家提供以上内容信息有误,导致无法通过数据比对的,相关责任自行承担,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将报名信息退回,由商家更正后参加下一轮报名。
如有疑问,请联系将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322513
编辑:彭浩 初审:熊儒清
复审:邹观长 终审 :董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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