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务部维持对中国家具进口216%的反倾销现金保证金税率
发布时间:2026-04-13 16:49 浏览量:1
据外媒报道,美国商务部日前发布行政复审初裁结果,针对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进口数据,认定接受调查的11家企业不具备单独税率资格,在针对中国产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税令中,将被视为“中国统一实体”。
据此,上述企业将继续适用216.01%的全额现金保证金税率。此外,商务部决定撤销对附录二所列部分企业的复审程序。
江苏悦兴家具有限公司、欧罗莎(昆山)有限公司及欧罗莎家具(私人)有限公司均在复审期间主张,其于复审期内未从事涉案商品的出口、销售、发运或进口活动,该主张获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数据佐证。
美国商务部公告指出,鉴于上述企业复审期内无实际运输记录,依据“无运输即撤销”惯例,决定终止对其行政复审程序。
深圳新富都家具有限公司虽主张复审期内无实际运输,但海关进口记录等证据材料显示其存在涉案商品进口活动,该主张与事实不符。公告进一步指出,因该公司未提交单独税率申请及相应证明文件,故被认定为“中国统一实体”成员。
此外,另有10家受审企业因同样未提交单独税率文件,亦被纳入中国统一实体。公告补充说明,鉴于复审期内无相关方对中国统一实体提出复审申请,该实体本次不纳入复审范围,其倾销幅度维持216.01%不变。
相关方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21日内提交案情摘要,反驳摘要应于案情摘要截止日后5日内提交。美国商务部预计于2026年8月发布终裁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