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越说法丨房子被转租后家具损坏到底谁买单?律师教科书级拆解“甩锅大战”
发布时间:2026-03-13 19:15 浏览量:2
“房子同意转租,结果沙发划破、地板磕坏,原租客和次租客互相推诿,都说不是自己的责任,我这损失到底该找谁赔?”
日前,越秀区街坊王女士因房屋转租引发租赁物损坏纠纷,无奈向社区律师求助。随着房屋转租现象越来越普遍,因转租导致家具家电损坏的纠纷也频频发生,本期《小越说法》就结合这起真实案例,请律师为大家理清责任,学会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件回顾
王女士因赴北京工作,通过中介将广州的房屋出租给程序员小李,双方签订1年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小李需妥善保管屋内全新真皮沙发、实木地板等家具家电。考虑到年轻人工作变化大,所以王女士也同意小李享有转租的权利。
租房半年后,小李因调岗外地,将房屋转租给张某,双方约定张某需爱护屋内设施、不得故意损坏。张某入住仅2个月,王女士返穗上门查看时,发现客厅真皮沙发有多道划痕,实木地板也出现多处磕碰损坏,明显为重物撞击或暴力导致。
王女士随即联系小李要求赔偿,小李却以“家具是张某损坏、与己无关”为由拒绝;而张某辩称损坏系家具老化导致,且仅与小李签订合同,与王女士无关,拒不赔偿。两方互相甩锅、协商无果,无奈的王女士只得寻求法律帮助。
律师说法
转租≠免责!
合同相对性定责任,
房东可直接向原租客索赔
针对这起典型的转租引发租赁物损坏纠纷,社区律师表示,
此类案件核心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判定责任
,并非租客推诿就能免责。
律师建议:首先,明确责任主体——无论是否转租,王女士与小李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小李作为承租人,对租赁物负有妥善保管义务。即便损坏由次承租人张某造成,王女士也有权直接要求小李承担赔偿责任;小李向王女士赔偿后,可依据其与张某的转租合同,向张某进行追偿。
其次,固定关键证据——发现家具损坏后,需第一时间拍摄损坏部位的清晰照片、视频,留存房屋交接记录、租赁合同及沟通记录;同时可联系专业维修人员出具维修报价单或鉴定意见,明确损失金额,为维权提供有力依据。
若协商无果,可通过社区调解、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同时提醒,房东与承租人在转租时,应在合同中详细列明家具家电品牌、新旧程度、损坏赔偿标准;承租人转租时,可要求次承租人缴纳押金,明确损坏责任,从源头降低风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