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消保委开展家装调查 发现四大问题,发出六条提示
发布时间:2026-03-03 19:51 浏览量:2
大皖新闻讯
家庭装修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和生活品质,然而近年来家装投诉呈增长势头。3月3日,记者从安徽省消保委了解到,为摸清家装市场情况,2025年该消保委组织开展了家装市场调查,省消保委家装专家组10人参与调查,采取进企业、进工地方式,随机选取20家装修公司、20个工地进行实地调查。结合2025年合肥市573件家装投诉,安徽省消保委揭示合肥家装市场四大问题,并发出六条消费提示。
问题一:误导消费,低价诱饵后是加价陷阱
调查发现部分装修公司以“低价全包”“免费设计”为噱头吸引消费者,后期却不断增项加价,材料以次充好,消费者往往在施工中才察觉实际费用远超预算。消费者蒋某便是受害者之一:他被某装修公司诱导绑定“团装”享受购房折扣,但对方后续服务怠慢,设计低效,半年仅出一次效果图,且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使蒋某承担全部损失。
此外,虚假宣传乱象频发。部分装修公司为取得消费者信任,虚构自身拥有“顶级设计师”、“国际认证工艺”,却不能提供证明文件,并通过社交媒体推送虚假好评,误导消费者。这类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导致消费者在选择服务时难以做出准确判断。
问题二:定金纠纷,法律概念被刻意混淆
从调查和消费者投诉案例中发现,一些消费者在尚未见到详细设计方案和预算明细前,就被销售人员以“限时优惠”、“名额有限”等话术催促,匆忙交纳了数千至数万元不等的定金。然而,当消费者发现后期实际报价过高、设计不满意和工程延期等原因而想要中止合作时,退款便困难重重。不少装修公司在收据上刻意使用“定金”“设计定金”“意向金”等,为后续拒绝退款埋下伏笔。消费者余某委托某装修公司设计室内效果图,对方不仅一再拖延,且设计理念与余某诉求不吻合,终止合作后,不仅拒绝退还定金,还耽误了整体装修进度。
安徽省消保委指出,“订金”通常视为预付款,合同未履行时可协商退还,而“定金”作为合同担保形式,因消费者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已交付定金是不予返还的。这一法律差异正被部分商家恶意利用,成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手段。
问题三:合同陷阱,条款模糊、责任不对等
调查还发现一些合同存在重要条款约定模糊问题。部分装修合同对于装修材料仅写品牌,却不注明具体系列、型号和环保等级,为施工时以次充好留出了空间,还有部分合同存在违约责任不对等问题。对消费者延期付款设置高额违约金,对自身工期延误、质量问题却设置低额赔偿甚至无任何约定。
更有甚者,在合同中罗列诸多“霸王条款”,例如,约定“开工前支付60%,中期验收付35%”,使消费者在工程过半时已支付95%款项,完全丧失了对工程质量的制约能力。约定“竣工验收后,装修公司视为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消费者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主张权利。”实际上免除了装修公司的质量保修责任,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问题四:工程质量不达标,隐蔽工程、劣质材料难发现
在20个被调查工地中,发现一些施工中常见的典型质量问题。首先是隐蔽工程问题尤为突出,水电安装不规范等专业性问题当场难以发现,后期极易引发跳闸、漏水、墙体发霉等问题,且维修难度大。另外,部分施工人员不专业或者为赶工期敷衍了事,导致瓷砖铺贴空鼓率高、墙面不平、门窗安装不严漏风或隔音差等质量问题频发。
消费者廖某花费71000元装修,却遭遇瓷砖脱落、门框开裂、厨房吊顶螺丝未固定等诸多问题,且装修公司还隐瞒附加项目,额外收取1000多元费用。更有甚者,装修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用低等级、劣质或假冒品牌材料替换合同约定的品牌材料,部分劣质材料还会导致室内甲醛超标,危害居住者的身体健康。
六条消费提示,手把手教消费者避坑
针对家装市场存在的问题,安徽省消保委发出六条消费提示,手把手教消费者避坑。一是选择资质齐全的正规公司,查验营业执照、施工资质,了解装修公司口碑。二是理性对待低价诱惑,切勿相信不实承诺,对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报价要提高警惕。三是谨慎交纳定金,在未确定详细设计方案和预算前,尽量不交或少交定金,并明确退款条件。
四是细化合同重要条款,使用正规合同文本,明确材料品牌型号、施工标准、工期、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对口头承诺务必写入合同。五是加强施工监督,关键节点亲自验收,特别是隐蔽工程,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把关。六是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如合同原件、聊天记录、宣传资料、支付凭证等,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时,及时请求消保委组织调解或向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投诉等途径解决。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实习生 曹芸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