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2026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适老化智能家居补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7 08:54 浏览量:1
合作市2026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适老化
智能家居补贴的公告
为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升级,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现就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常住合作市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不以房屋归属及房屋是否初装为限制性因素。
二、补贴原则
(一)需求导向。
坚持老年人居家适老化需要什么、改造什么,优先考虑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的改造需求。
(二)自愿申请。
尊重老年人及其家庭意愿,以自愿申请为前提,不搞硬性摊派。
(三)一户一补。
以老年人家庭为单位,每户在本方案有效期内享受一次补贴,总额控制。
(四)先报先补。
由老年人家庭自主申请并负责改造质量,根据补贴申报先后顺序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三、补贴范围
补贴范围以《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适老化智能家居产品补贴目录(2026年度)》(附件1)为准,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引导、备案核拨、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减补贴范围。超出目录范围的购置费用以及居家适老化改造所需材料费、装修费、人工费等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
在合理的需求范围内购置指导目录内的适老智能家居产品,补贴标准应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30%,每户补贴总金额不超过
2
万元。
五、补贴时限
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对在此期间内购置适老智能家居产品予以补贴。但因补贴资金支付进度快,提前用完的,则不再补贴。
六、补贴流程
原则上通过“甘快办”(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线上申请;对于存在应用智能技术困难且家庭成员无法提供有效帮助的老年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必要协助。
(一)申请备案。
通过“甘快办”上传《甘肃省适老智能家居产品购置需求表》(附件2)、老年人身份证、户口簿、房屋结构图或场景照片等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是否符合补贴条件及其需求合理性进行审核,3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对需求符合实际的报市民政局,不符合实际的予以驳回,并说明原因;市民政局根据资金实际,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意见(对因资金暂时用完的,可以延期出具意见),确保补贴资金使用精准、高效。
(二)购买申报。
老年人家庭备案成功后,自主选择销售信誉好、质量有保证、价格可承受的供货商购置安装,并索要支付凭证及发票,对购置物品进行拍照(显示时间)。安装完成后通过“甘快办”补充提交支付凭证和发票、照片、申报补贴承诺书(附件3)、申请人确定的银行账户及开户行相关信息,申报补贴。
(三)审核拨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件后,会同村(社区)进行现场核查,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对申请内容进行复核,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会同财政部门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确定的银行账户;对虚报冒领等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七、咨询电话
合作市民政局:0941—8232790
伊合昂街道办:0941—8223133
当周街道办:0941—8258166
坚木克街道办:0941—5910770
通钦街道办:0941—5912328
那吾镇人民政府:0941—8231245
勒秀镇人民政府:0941—8258003
佐盖曼玛镇人民政府:0941—8219311
佐盖多玛乡人民政府:0941—8222880
卡加曼乡人民政府:0941—8257005
卡加道乡人民政府:0941—8237319
电话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附件:
1.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适老化智能家居产品补贴目录(2026年度)
2.甘肃省适老智能家居产品购置需求表
3.申领补贴承诺书
合作市民政局
2026年2月26日
附件1: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智能家居产品补贴目录(2026年度).xls
附件2:甘肃省适老智能家居产品购置需求表.xlsx
附件3:申领补贴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