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安徽执行新规定!三部门联手整治,事关你家居住安全
发布时间:2026-02-26 22:03 浏览量:1
2026年3月1日起,安徽省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三部门联合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联动监管新规,同步衔接房屋安全、物业管理、农村建房、消防燃气等多项治理要求,从源头管控、建设规范、使用维护、日常监督等多个环节构建全链条安全防护体系,覆盖城乡各类居住与使用场景,切实提升居住安全保障水平。本文依据2026年1月至2月安徽省官方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用通俗直白的语言解读新规内容、整治范围、实施标准与居民可享受的保障服务,传递安全发展理念,为安徽居民提供清晰、实用、可落地的居住安全参考。
一、新规实施时间与核心框架,三部门协同形成闭环管理
2026年1月30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联动监管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3月1日起,全省正式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联动监管新规定。新规聚焦居住与公共服务用地安全,建立调查、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验收、信息共享、信用联合奖惩、常态化排查八项闭环管理机制,实现部门之间数据互通、流程衔接、联合把关,从土地出让、规划许可、施工建设到竣工验收全程可控可追溯。
此次新规出台,是安徽省持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完善城乡安全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随着城市更新、老旧区域改造、乡村建设稳步推进,部分地块存在历史用途变更、环境指标需要复核等实际情况,通过多部门协同监管,能够有效堵住管理衔接中的薄弱环节,确保用于住宅、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敏感用途的地块符合安全标准。新规实施后,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土壤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监督,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规划用地审批与出让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施工许可与工程验收,三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统一规范、标准清晰、执行有力的监管模式,为居住安全筑牢第一道防线。
新规适用范围清晰明确,覆盖全省范围内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全部地块,各类新建居住项目、改建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安置住房项目均纳入监管范围,实现城乡一体、标准一致、监管无死角,切实保障群众居住环境安全。
二、土地安全从严管控,居住用地先检测后使用
土地安全是居住安全的基础环节,3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对居住及公共服务用地提出全流程管控要求,坚持先调查、后规划、再建设的原则,从源头降低环境风险。
按照规定,拟用于住宅、学校、医院、养老等用途的地块,必须由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地下水状况、历史使用情况、潜在风险源等内容,形成完整规范的评估报告,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流程。调查评估过程全程留痕,相关数据录入全省统一监管平台,实现可查询、可追溯、可复核。
经评估存在环境风险的地块,需按照要求实施风险管控或修复治理,整改完成并通过复核验收前,自然资源部门不予办理规划和用地手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不得开工建设。修复达标后的地块,纳入常态化跟踪管理,定期开展指标复核,确保长期稳定符合居住使用标准。
三部门建立定期信息交换与联合检查机制,每月共享用地规划、出让、调查、修复、建设等信息,按季度开展联合抽查,对未按规定开展调查、提供不实报告、违规开工建设等行为,依法采取限期整改、暂停审批、信用惩戒等措施,提升责任主体规范用地意识。通过严格管控,从根本上保障居住用地安全,为房屋建设与长期使用提供稳定可靠的环境基础。
三、房屋建设与使用安全同步升级,城乡住房全覆盖
3月1日起,土壤污染防治新规与安徽省房屋安全管理、农村自建房管理、物业管理等制度同步衔接,形成土地安全与房屋安全双重保障,覆盖城镇小区、农村住房、老旧房屋、经营性用房等各类场景。
城镇新建住房项目,需在办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时,提交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合格文件,工程建设严格执行结构安全、抗震设防、消防、防水、电气等国家标准,重点对承重结构、电梯、消防通道、地下车库、共用设施设备等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管控。2026年安徽省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造过程中同步开展结构安全检测、环境安全复核、管网更新与消防设施升级,兼顾居住功能提升与安全底线保障。
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持续规范,按照2026年1月安徽省住建等六部门印发的农房建设管理要求,对3层及以上、用于经营、人员密集、存在改扩建行为、位于地质灾害风险区域的农村房屋,实行用地核查、环境排查、结构安全、消防配套全流程管理。农户新建、改建房屋前,可向乡镇相关部门咨询安全与用地要求,按照规范设计、按标准施工、按流程验收。全省建立农户自查、村镇巡查、县级核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常态化排查机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采取加固、改造、停用等措施,保障农村居住安全。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更加细化,室内装修禁止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拆改燃气、供暖、消防等设施设备。物业服务单位按照新实施的管理要求,开展公共区域安全巡查、设施设备维保、隐患上报等工作,形成日常巡查、及时处置、跟踪整改的工作机制,保障房屋在使用周期内持续安全。
四、消防与燃气安全协同整治,提升日常居住安全水平
居住安全中,消防与燃气安全关系到日常用火、用电、用气规范,3月起安徽省结合三部门新规,同步推进消防与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与土地、房屋安全治理形成互补。
高层住宅与住宅小区重点开展消防通道畅通整治、消防设施完好性检查、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识完善、外墙保温材料合规检查等工作,物业服务单位落实每日巡查、定期维保、台账记录制度,确保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响应。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与充电设施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按照统一规划、集中管理、智能防护的要求,减少安全隐患。
燃气使用安全标准进一步明确,新建住宅按照规范安装燃气泄漏报警与自动切断装置,老旧小区结合改造逐步更新燃气管道与配件,提升安全防护水平。日常使用中,居民不得擅自改装、迁移、拆除燃气设施,定期检查软管、阀门、连接部位,发现异常及时联系专业人员处置。相关单位定期开展燃气安全科普服务,引导居民掌握正确使用方法与应急处置技能。
消防与燃气安全治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开展入户宣传与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闭环销号,通过常态化、精细化管理,降低日常居住风险,提升家庭安全防护能力。
五、居民知情权与监督权更明确,参与共建安全家园
新规实施后,居民在居住安全方面享有更清晰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能够更直接地参与到安全家园建设中。
新建住房在销售与交付环节,需按规定公示地块环境安全信息、房屋竣工验收结果、消防与燃气设施检测情况等内容,居民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相关信息,清晰了解房屋与用地安全状况。老旧小区改造、农村房屋安全排查等工作进展与结果,及时在社区、村镇公示,接受居民监督。
全省统一规范居住安全问题反馈渠道,居民可通过政务服务APP、便民热线、社区服务窗口等途径,反映用地安全、房屋结构、消防设施、燃气使用、违规装修等方面的隐患与问题。相关部门按照时限受理、处置、回复,对查证属实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到位,严格保护反馈人信息,鼓励居民主动参与安全监督。
对于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与地块,由责任主体依法落实整改措施,无法保障安全的依法采取停用、整治、安置等措施,切实维护居民身体健康与财产安全,让安全保障落到实处。
六、长效机制持续完善,数字化与信用管理提升监管效能
3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以短期整治为抓手,以长效机制为目标,推动居住安全监管走向常态化、数字化、规范化。
全省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将居住及公共服务用地的调查、评估、修复、验收、建设、使用等信息统一纳入平台管理,部门之间实时共享、动态更新,实现从地块到房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出现问题可快速定位、及时处置。
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全面落地,将房地产开发、建设施工、土壤检测、物业服务等相关单位纳入信用管理,对遵守规定、履行安全责任的市场主体,在审批服务、项目申报、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存在违规行为、整改不到位的主体,依法实施信用约束与联合惩戒,提高违规成本,引导责任主体主动落实安全责任。
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持续运行,城镇以社区为单元、农村以乡镇为单元,定期开展居住安全拉网式排查,重点关注敏感地块、老旧房屋、经营性用房、人员密集场所,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整改,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持续提升城乡居住安全保障能力。
七、共建安全居住环境,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三部门联合实施新规,围绕居住安全开展全链条、全覆盖、全周期监管,核心是为群众提供更安全、更健康、更舒适的居住环境,体现民生保障的精准化与精细化。居住安全是基本民生需求,从土地源头把关、从建设过程管控、从日常使用维护,全方位消除潜在风险,能够有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规实施后,城乡居住安全标准更统一、监管更严格、服务更便捷,城市小区与农村住房同步提升安全水平,新建住房与老旧房屋同步落实安全要求,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住房均能得到规范保障。安全的居住环境,不仅能够守护生命财产健康,更能提升生活品质,为家庭幸福与社会稳定提供坚实支撑。
居住安全需要多方协同、共同参与,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建设与服务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居民主动学习安全知识、配合隐患排查、遵守安全规范,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维护安全、人人共享安全的良好氛围,共同把居住安全防线筑得更牢、守得更稳。
你所在的社区或村镇,在居住安全方面开展过哪些整治提升工作,对土地安全、房屋结构、消防燃气、日常管理还有哪些建议。
免责声明
本文依据2026年3月1日起实施的安徽省三部门联动监管规定及配套政策整理,仅用于政策解读与安全科普。具体标准、办理流程、整改要求以当地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