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小区电动车棚起火“吞噬”2米外单元楼,“家具、家电几乎全被烧毁”
发布时间:2026-02-04 11:13 浏览量:1
西安市高新路糜家桥小区8号楼1单元的居民楼外墙上,火灾留下的黑色痕迹从一楼直冲顶层。这个曾经平静的住宅单元,在2025年11月23日的一场火灾后,如今只剩下两三户人家仍在这里居住,其他业主因房屋严重受损,不得不在外临时安置。
1单元12户房屋全被波及
车棚内几十辆电动车被烧毁
“我们整个单元全都被烧了,没有一家例外!”近日,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接到郭女士来电称,2025年11月23日,小区8号楼1单元南侧的电动车棚突然起火,不仅烧毁了车棚内停放的几十辆电动车和摩托车等,连一旁的单元楼也遭了殃,1单元12户业主家均被大火波及,稍高点的楼层如5楼、6楼等南向卧室阳台玻璃、空调室外机被烧坏,低楼层损失严重,尤其是1楼东西两户,两室一厅房子内的家具、家电等几乎全被烧毁。
2月2日上午,记者在糜家桥小区8号楼1单元外看到,1楼东户厨房及防盗网等一片焦黑,被烧化的物品缠在防盗网上,从防盗网向屋内看,屋内大部分物品都是焦黑状态。
业主赵先生称,他家受灾情况最严重,1楼两套房子一套是他和妻子的,另一套是儿子的,他们一家平时并未住在这里,而是租给了别人。赵先生带记者进入1楼西户,记者看到,南向的卧室、阳台、卫生间等区域,堆放的物品大多数被烧毁,地面全是灰烬杂物,其屋顶、墙面也布满黑色痕迹。
进入2楼西户业主家,其南向卧室窗帘盒呈黑灰色,整个阳台玻璃被烧炸;2楼东户南向卧室阳台玻璃、防盗网全部被烧坏,掉落在一楼地面,客厅靠近阳台位置摆放的空调柜机、墙面悬挂的电视也被烧毁,屋内地面全是灰烬。
3楼东户情况最严重的也是南向卧室及阳台,记者看到,其南向阳台玻璃已碎成渣掉落在一楼地面。业主称,当时这间屋子住着租户,发生火灾时幸亏租户跑得快,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随后,记者又跟随业主来到该小区8号楼1单元南侧约2米远的电动车棚,该车棚为上下两层,业主称当时是二层起火,起火后物业很快对被烧毁的顶棚等进行了修补。
尽管已经修补过,记者在二层仍能看到地面堆积着烧毁的物品残渣及灰烬,车棚一层则堆放着几十辆烧毁的电动车、摩托车等,烧得只剩下扭曲的金属骨架,塑料部件完全熔化。甚至连停在车棚外的一辆机动车也未能“幸免”,其车身及车厢内部大面积烧毁。
“当时火势蔓延得太快了,从车棚直接扑向居民楼。”8号楼2单元一位业主回忆道,火灾发生在当日6时20分左右,很多人还在睡梦中,突然听到“爆炸”声被惊醒,才发现南向阳台外火光冲天,“我们只能眼睁睁看着家被火吞噬,什么也做不了。”
8号楼1单元业主告诉记者,消防队员赶到后迅速展开灭火作业,但火势已经蔓延至整个单元。浓烟从一楼直冲顶层,所有楼层的窗户和外墙都留下了烟熏的痕迹。
“火扑灭后,现场一片狼藉。”提起当时的场景,8号楼1单元不少业主仍心有余悸,“家里的家具、电器、衣物等物品大多被烧毁或严重受损,墙体出现开裂,整个单元弥漫着刺鼻的焦煳味,即使火灾发生到现在已经1个多月,仍能闻到令人不安的气味。”
认定书:
不排除电动车电池故障引发火灾
采访中,不少业主称,这场火灾不仅摧毁了大家的财产,更打破了他们平静的生活。目前,整个单元12户中仅有两三户还能勉强居住,其他居民被迫在外寻找临时住所。
一位受灾业主表示:“我们一家四口现在挤在亲戚家的小房间里,孩子做作业的地方都没有。”她的家中几乎所有物品都在火灾中付之一炬,包括珍贵的家庭照片和孩子从小到大的成长记录。
经济压力同样沉重。许多受灾家庭需要同时支付原房屋的贷款或租金,以及临时住所的费用。部分业主的工作也受到影响,他们不得不请假处理火灾后的各项事宜。
更令人焦虑的是未来不确定性。火灾事故认定书已经出具,但物业公司至今未主动联系受灾居民商讨赔偿事宜。“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家,也不知道家还能不能恢复原样。”一位年迈的业主无奈地说。
在西安市雁塔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一份《火灾事故认定书》上,记者看到,火灾事故基本情况为2025年11月23日6时24分,西安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高新路25号糜家桥小区内电动车车棚发生火灾。火灾发生后雁塔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人员对火灾进行调查,火灾造成糜家桥小区8号楼南侧电动车车棚内停放的电动车烧毁(经统计烧毁电动车为45辆、摩托车1辆)以及8号楼住户不同程度受损与一辆车牌号为陕ALB775的红色轿车烧毁。
经调查,对起火原因认定如下:起火时间为2025年11月23日6时22分许,起火部位为电动车车棚一层南侧由东向西第二根支撑立柱区域,起火点为电动车车棚一层南侧由东向西第二根支撑立柱东侧车头朝北车尾向南停放的车牌号为陕A临0257797电动车处,起火原因排除遗留火种导致,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起,排除外来火源引起,不排除电动车电池故障导致引发火灾。
社区:
积极协助业主尽快走法律渠道维权
“火灾发生后,我们也在积极处理问题。”2月2日,在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一位王姓负责人称,针对8号楼1单元、2单元楼体外墙等受损的公共设施,物业已进行修补及修复,受火灾影响无法继续在房内居住的业主及租户,物业此前也为大家定了酒店,“剩下的就是走法律渠道解决,根据责任认定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西安市雁塔区电子城街道糜家桥社区党委书记师永红表示,火灾发生后,街道及社区都非常关注,经协调,目前已帮业主联系了司法所的律师,建议业主尽快与律师联系,走法律渠道维护自己权益。
律师:
可向电动车车主、物业及电池厂家索赔
遇到这样的问题,业主可以向谁追责索赔?
北京德恒(西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耀华表示,火灾受损车辆的车主或邻近住户可以向起火点电动车车主、物业以及电动车电池生产厂家索赔。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火灾事故认定书对起火点的电动车已经查明,起火原因不排除电动车电池故障引发火灾。因此,起火点电动车的车主是侵权责任的主体。如车主提供证据证明车辆仍在质保期内,或已超出质保期但有产品缺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电动车的生产者要承担赔偿责任。是否构成缺陷责任,法院会审查起火时电动车是否处于充电状态、是否采用厂商配套充电装备、是否处于质保期等因素,以判断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电动车车棚设置是否符合消防等安全规定,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日常巡查等管理义务,是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的因素。如存在设置不符合消防要求,巡查不到位等情形,导致损害结果发生或扩大,物业公司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针对目前的情况,受灾业主应全面收集证据,包括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房屋和财产损失照片、视频、维修估价单、临时住所费用凭证等,证据的完整性和权威性直接影响维权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