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目!25岁女孩癌晚期提离职,公司:岗位留着,工资照发再捐10万
发布时间:2026-01-29 18:37 浏览量:2
“岗位永远给你留着,安心治病。”25 岁的浙江江山女孩祝乙琪,把辞职信递给公司时,没想到等来的却是这句话。
她 5 岁患肾母细胞瘤,切除了右肾;11 岁父亲脑溢血离世;今年 5 月,又被确诊为直肠癌晚期,癌细胞已广泛转移,失去手术机会。
担心长期占岗,她主动向上市公司“江山欧派门业”递交辞职信。
领导当场驳回,并调整考勤:每月只需到岗 20 天,其余 10 天专心化疗,工资福利全额发放。
随后,公司内网发起募捐,领导带头,同事、保洁阿姨纷纷响应,3 天凑齐 9.8 万元,全部打入她的治疗账户 。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明确,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下、本单位工作年限 5 年以下的,医疗期为 3 个月;期间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80%。
祝乙琪工龄 3 年,依法享受 3 个月医疗期,但公司给出的却是“无期限”留岗和全薪,远超法定底线 。
目前,她按“20 天办公 + 10 天住院”节奏往返于公司和医院。
化疗当天,她仍化淡妆走进肿瘤科,被护士称为“最乐观的病人”。
她说:“如果公司当时接了我的辞职,我可能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
江山欧派门业并非个例。
此前,河南胖东来商贸集团也推出“红白喜事禁止员工随礼,公司直接发贺金”制度,用制度替员工减负。
上海工会学院副教授指出,企业把员工当“成本”还是“资本”,决定了能否走得远。
“法律规定只是避风港,人情味才是加厚的那层棉絮。”
祝乙琪事件冲上热搜后,网友最关心的问题仍是:
这样的公司能不能再多一点?法律设定了底线,但企业温度无法强制。
正如祝乙琪所说:“被需要、被接住的感觉,比靶向药更先稳住我崩溃的心。”
本文旨在传递正能量,相关治疗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方案请咨询专业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