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锅!男子因头屑疑云怒砸家具踹门?视频曝光,早已触碰法律红线
发布时间:2026-01-27 16:17 浏览量:1
广东广州,一条视频引发了关注,一父亲因怀疑女儿用纸巾擦头发怒砸吹风机和椅子?妻子现场录视频,对此不少网友留言:外面唯唯诺诺家里耀武扬威!爸爸不能控制情绪,孩子以后情绪不会太稳定!
#父亲因怀疑女儿用纸擦头发暴怒#
据法治咨讯网报道称,一女子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视频,称其丈夫看到女儿头发上有头屑,怀疑是用纸巾擦的头发,得知女儿说是用毛巾擦的头发后,就开始暴躁打砸吹风机、椅子。
视频显示,该父亲见女儿吓得躲进房间后,仍不停用力拧门把手,并用脚大力踹门,甚至向房门口砸椅子。
对此,疑似是孩子的母亲发文,称“我女儿刚开始是在这里洗了头开始吹头发的,是他看见我女儿头上有点头皮屑了,他说我女儿用纸擦了头发
然后我女儿说他是用毛巾擦的,又开始砸吹风机开始砸我女儿的椅子,我女儿吓得赶紧跑到房间里去,然后就出现这种情况”。
评论区中,马上有不少网友调侃:该说不说,这门是真结实!我家的门我一脚就踹烂了!
也有不少网友猜测:估计女儿说话的语气一副对爸爸不屑的语气,彻底激怒了放线了。
还有不少网友分析:如果是突然情绪失控,说明压力太大了!如果经常这样暴怒,说明老婆孩子要赶紧逃离了!
不少网友强调:成年人应该管控好自己的情绪和脾气,不能让老婆孩子生活在这种环境当中,这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也不利于夫妻感情,人人生活在恐怖环境中。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到底该怎么看?
一、打砸踹门绝非“情绪失控”,而是明确的家庭暴力!
首先,《家庭暴力法》第2条明确规定,家庭暴力包括家庭成员之间以恐吓、损毁财物等方式实施的精神侵害行为 。
本事件中,不少网友认为“可能是压力太大导致情绪爆发”,但法律层面从不认可“情绪失控”作为家暴的免责理由。
也就是说,该父亲打砸家具的行为,本质是通过破坏家庭环境制造恐怖氛围,对女儿形成精神恐吓;而踹门、砸椅子的举动,已对女儿的人身安全构成现实威胁,完全符合家庭暴力的法律定义。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第1042条明确禁止家庭暴力,强调家庭成员间应互相关爱、和睦相处 。
因此,无论矛盾起因多么琐碎,都不能成为实施暴力的借口,家庭绝非“情绪宣泄的战场”。即便未造成身体外伤,这种精神暴力的危害同样不容忽视。
二、父母监护权受法律约束,暴力教育涉嫌监护失职!
首先,《反家庭暴力法》第12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
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并非无限权利,而是伴随法定义务的责任。本事件中,该父亲的行为不仅违背了文明教养的原则,更涉嫌监护失职。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指引,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依法撤销其监护资格 。
也就是说,此案中,父亲的暴力行为已给女儿造成心理恐惧,若长期持续,可能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符合“监护失职”的认定条件,甚至可能面临相关部门的干预。
三、遭遇家暴并非只能忍耐,法律赋予明确维权途径!
首先,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13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可向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求助,也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
本事件中,视频中母亲的录屏行为,其实是保留证据的重要方式。很多受害者面对家庭内部暴力时选择忍气吞声,却不知法律早已为其搭建了维权屏障。
若选择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必须及时出警,对加害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必要时可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若面临人身安全威胁,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请禁止加害人实施暴力、接近受害人的保护令,法院需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时更会在24小时内响应 。
此外,若长期遭受家暴,受害者还可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 。
最后,家庭本该是温暖的港湾,而非充满恐惧的战场。成年人的情绪管理,从来都不是个人私事,而是对家人的责任与担当。此案也提醒所有父母:家庭教育的核心是言传身教,暴力只会传递暴力,唯有尊重与包容才能滋养孩子的健康心灵。
如果你的家庭中也存在类似暴力隐患,切记不要独自承受,及时向相关部门求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你如何看待这位父亲的行为?欢迎在评论区
@何律普法
留言讨论,我会逐一解答大家的法律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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