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楼空!在莱山区红星美凯龙家居广场一家居店订购家具拖延发货 多名消费者陷维权困境
发布时间:2025-12-17 08:52 浏览量:10
上个月,我们报道了有消费者在莱山区红星美凯龙家居广场买家具,但店家一直拖延发货,想要退费却困难重重的事儿。最近又有消费者在同一家店吃了亏。
市民李先生在位于莱山区红星美凯龙金滩南路店二楼的这家叫“依思蒙沙”的家居店交了全款,订购了几件家具。按照约定,对方要在10月15号之前交货,但等到10月底,李先生也没有收到家具。
目前,这家家居店整个店面已处于停业状态,店里的家具也几乎被搬空了。李先生多次联系负责人询问交货时间,但对方的答复却是一拖再拖。
李先生表示,之前就是奔着商场的知名度来买的家具,现在商场内的店面出现问题,商场应该承担部分责任。但商场工作人员表示:顾客前来订购家具,所有的资金交易应通过商场的收银台来进行,禁止店家和顾客单独交易,而李先生是把钱打给了店家个人,所以出现问题商场也没法处理。
随后李先生又把问题反映给了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联系不上店家负责人,去现场检查也是停业状态。目前,已经将这家门店的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如果消费者涉及退费或者是纠纷问题,建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李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其实像李先生这样,在这家店交全款买家具却迟迟不发货的消费者不是个例,今年8月份,市民马女士也是在这家店面交了16000元订购了家具,一直到11月中旬,也没有收到家具。
马女士当时也是按照对方要求,将款项打在了对方个人账户上。到了约定日期没有收到家具,11月17号,马女士再次来到这里却发现店面已经停业了。联系店面负责人,答复发货的时间也是一拖再拖。
因为马女士是跟店面进行的个人交易,所以商场方表示没法处理后续事宜。经过多次跟家居店负责人协商,最终店主同意马女士把店里剩下的家具搬走,用来抵顶之前所交的款项。
那多位消费者都遇到了店面拖延发货甚至是失联的问题,消费者除了通过法律途径向店家进行维权,可不可以要求商场承担部分责任呢?律师表示:买卖合同是消费者和商家的买卖合同,商场没有加入到合同关系中,所以说要求商场承担责任,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