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件最高补贴1500元!许昌市家居“焕新”补贴活动开启!
发布时间:2025-08-28 10:06 浏览量:31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6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29号)、《河南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商运〔2025〕19号)文件精神,按照《2025年许昌市家居“焕新”补贴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居“焕新”补贴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5年8月28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补贴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先到先得,若资金提前用完则活动结束。
二、补贴范围
智能马桶、智能门锁、智能晾衣架、智能沙发(含电动按摩椅)等4类家居产品。
三、补贴对象和标准
活动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智能马桶、智能门锁、智能晾衣架、智能沙发(含电动按摩椅)等家居产品,按最终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15%给予补贴,单件补贴金额不超过1500元,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享受补贴1件。
四、消费者参与活动方式
(一)实名认证。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小程序或在云闪付APP首页点击“河南焕新”,登录相关专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完成实名认证,并领取对应品类的补贴券,确认补贴券领取成功后,前往参与商家进行购新。
(二)支付立减。消费者到参与商家购买符合补贴条件的家居产品,出示云闪付付款码付款(每件产品应单独支付结算),开具销售发票(开票地须为许昌市,发票抬头为个人姓名,开票金额应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直接享受支付立减。参与商家应及时上传销售发票等信息。发生消费者退货情形的,商家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不包含补贴资金)。
其他活动规则详询服务平台或查阅平台公告信息;商家自主促销优惠政策详询参与商家。
(三)信息采集。补贴产品售卖后,商家应及时安排送货安装,最迟不晚于2026年1月15日。消费者需向商家提供审核所需必要信息,采集内容可根据有关要求适时调整。
五、参与商家
消费者可登录“云闪付”APP查看参与商家信息。此次活动参与商家按县(市、区)推荐及筛选实行动态调整,商家可随时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咨询报名(联系方式附后)。
六、活动要求
(一)参与商家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兑现优惠承诺。引导消费者配合做好必要信息采集等工作,确保每笔交易闭环、可溯,及时妥善处理消费投诉。对有变相加价、“先涨价后补贴”、不兑现优惠承诺等行为的商家,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弄虚作假、骗补套补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消费者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资格,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消费者如需咨询此次活动有关内容,或者查询相关申请办理方式、审核状态及办理结果的,可以通过申报系统查询,如需咨询云闪付使用问题可咨询中国银联客服电话:95516。
企业报名和消费咨询联系方式:
禹州市8279661
长葛市2513990
襄城县3560716
鄢陵县7181707
魏都区5056365
建安区5157090
东城区2959910
示范区3379988
开发区8586707
附件:许昌市2025年家居“焕新”活动参与商家(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