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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次偷入闺蜜家装摄像头!男子变态行径曝光,判刑后网友炸锅……

      发布时间:2025-08-16 22:39  浏览量:28

      2024年5月,湖北通山的刘某和女性朋友谢某玩“真心话大冒险”时,突然萌生了一个变态念头——他想窥探谢某的私生活。

      短短几个月内,他偷配谢某家钥匙,先后14次非法闯入她家,翻找私人物品、拍照,甚至在卧室安装无线摄像头,持续偷拍谢某的隐私生活。

      更可怕的是,他每隔几天就潜入谢某家,给摄像头充电、调整角度,确保能拍到最私密的画面。直到2025年1月案发,谢某才发现自己竟被“最信任的朋友”监视了整整3个月。

      法院判决:1年2个月?网友却怒了!

      湖北省通山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 刘某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但这一判决引起网友争议:

      - “14次非法入侵+偷拍,才判1年多?太轻了!”

      - “这已经不只是侵入住宅,而是严重的性骚扰!”

      - “如果受害者不知道,他会不会继续偷拍更多人?”

      法律解析:为何只判“非法侵入住宅罪”?

      1. 为何不定“偷拍隐私罪”?

      - 目前《刑法》未单独设立“偷拍隐私罪”,类似行为通常按非法侵入住宅罪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处理。

      - 若刘某将偷拍内容传播或勒索,可能构成更严重的犯罪(如敲诈勒索罪)。

      2. 为何量刑较轻?

      -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法定刑为3年以下,刘某无前科,法院可能考虑“认罪态度较好”从轻处罚。

      - 但14次入侵+长期偷拍,社会危害性极大,部分法律人士认为应顶格判3年。

      刘某的案例引起了网友对偷拍犯罪量刑过轻的问题讨论。法律该如何平衡“隐私保护”与“刑罚适当”?或许,是时候推动“偷拍隐私罪”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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