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二批2024年株洲市家装厨卫 “焕新”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1 02:22 浏览量:3
各县市区商务局、各有关协会、企业:
根据《湖南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 方案》(湘政办发〔2024〕29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释放家装 厨卫消费潜力,省商务厅拟联合各市州开展 2024 年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现就征集第二批参与活动的家居家装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基本条件
(一)在株洲市内合法经营的企业(包括生产企业和销售企 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合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补贴目录,可开具补贴目录株洲市增值税发票。
(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经营状况良好, 能自觉遵守参与企业承诺条款(详情见参与企业承诺书),财务制度健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相关政府部门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在株洲市内合法纳税。
(三)与商品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具备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有完备的线下服务队伍。
(四)参与核销的商户具备中国银联 POS 机刷卡支付功能,需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云闪付APP),对接设备相关事宜,以便消费者能顺畅参加补贴活动。
(五)自愿参加活动,遵守活动规则,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不趁机涨价,不骗取财政资金,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及相关数据,自愿配合商务、税务、财政等部门监督核查。
(六)鼓励参与企业提供配套优惠活动。
二、补贴商品及服务目录
(一)住宅升级和厨卫改造产品( 15 类)
饰面砖、地板、墙板、套装门、床、床垫、沙发、橱柜、衣柜、书柜、餐桌(椅)、书桌(椅)、淋浴器、灯具、洁具
(二)智能家居产品(22 类)
蒸(烤)机、微波炉、消毒柜、洗碗机、净水器、软水机、 扫地机器人、吸尘器、洗地机、空气净化器(新风机)、垃圾处理器、智能门锁、智能门窗、智能窗帘、智能音箱、智能马桶(盖)、 智能家用监控、智能照明、智能床(智能床垫)、智能桌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健身设备、智能服务机器人。
(三)适老化改造产品( 13 类)
呼吸机、雾化器、制氧机、多功能护理床、移位助行器、紧急呼叫器、无障碍扶手、手动轮椅、电动轮椅、助听器、烟感/ 燃气火灾报警器、智能药箱、定位器。
以上产品不包括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明确的 8 大类:冰箱(含冷柜、冰吧)、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干衣机)、电视(含投影仪)、空调(含挂壁式空调、立柜式空调、中央空调风管机、中央空调多联机、中央空调天花机)、电脑(含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电热水器、小厨宝)、家用灶具(含电磁炉、集成灶)、吸油烟机等 8 类家电产品。
(四)灾后重建产品
根据《湖南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29 号),资兴市、平江县、汨罗市、永兴县、湘阴县、华容县、沅陵县、湘潭县等8个受灾严重县市,经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后纳入名单的受灾户和受灾人员,因灾受损的住房重新装修、因灾易地搬迁的住房装修所涉及的装修服务。
三、报名材料
(一)企业报名申请表。
(二)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水印的门头和经营场所照片(含招牌和地址门牌)。
(三)“信用中国”官网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
(四)全国电子税务局提供的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报告。
(五)2023年度或2024年上半年企业财务报表或完税证明。
(六)对照企业经营范围,每大类补贴产品提供2-3张发票复印件、POS机小票。
(七)企业与生产品牌签订的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授权函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八)企业负责人及门店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多个门店负责人均需提供。
(九)企业参与活动承诺书
(十)申报企业在质量、品牌、纳税、公益等方面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四、报名流程
(一)参与企业报名。各参与企业下载《申报资料填写说明》(见附件),根据要求按照企业注册所在地向属地商务局提交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材料需在10月14日16:00前提交,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2份,一份由属地商务局留存,一份提交至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电子版交属地商务局提供的邮箱地址。
各县市区商务局联系电话
县市区联系电话县市区联系电话天元区0731-28665245醴陵市0731-23308661荷塘区0731-28428440茶陵县0731-25237945石峰区0731-22760291攸县0731-24220182芦淞区0731-28580575炎陵县0731-26222242渌口区0731-27611039(二)县市区商务局初审。各县市区商务局按照公开、 公正、透明原则,对企业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和推荐,并于2024 年10月18日12:00前将第二批初审合格企业名单及资料报送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县市区初审合格企业清单》Excel版本发送至178392451@qq.com 、1961764038@qq.com 两个邮箱。
(三)市商务局复审及公示。市商务局对县市区商务部门报送的企业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对复审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株洲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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